首页 /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第二十三条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 第三节 意向受让方确认第二十三条经确认的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制定机关国务院国资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