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 第三节 意向受让方确认

第十八条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正式披露公告期限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对意向受让方逐一进行登记。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资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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