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遵循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安全准确、诚实守信的原则和执业准则,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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