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第九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与申请人有关事项书面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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