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电子认证服务的暂停、终止

第二十六条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被依法吊销电子认证服务许可的,其业务承接事项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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