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外登山团体和个人进出境物品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三条

境外登山团体和个人运进、运出登山用物品,由登山活动所在地或临近地海关(即主管海关)负责审批验放管理。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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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外登山团体和个人进出境物品管理规定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