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