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考核奖惩和监测监管

第二十一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受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管工作,加强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监管,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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