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第十三条

电网企业应密切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有效落实消纳责任,加大电网投资建设,依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组织经营区内各承担消纳责任的主体完成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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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