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第八十四条独立法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第七章 附 则第八十四条本办法所称主管预算单位是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