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主管预算单位是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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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