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第七十二条独立法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五章 中标和合同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