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第五章 中标和合同

第七十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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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