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
第六十三条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