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

第三十九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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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