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二章 招 标

第二十八条

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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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