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章 招 标第二十八条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