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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