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四章 许可管理

第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记载的业务范围、地域范围和有效期限开展快递业务经营活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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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