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坚持公开、效能和权责统一原则。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