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四章 批准和发布

第十六条

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局办公室和起草部门应当主动监测职责范围内的政务舆情,及时了解社会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说明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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