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九条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 用抽样的方法评定一个检验批的定量包装商品,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等系列计量技术规范。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