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十条第十条公安机关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的人民警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二级警员以上警衔及两年以上相关执法工作经历; (二)经省级公安机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并考核合格。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