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