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

选聘单位评价资产评估机构报价时,应当将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报价的平均值作为选聘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选聘报价得分=(1-∣选聘基准价-评估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评估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

制定机关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证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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