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六条

选聘单位采用公开方式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应当通过选聘单位官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

选聘文件应当包含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项目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

选聘单位应当依法合理确定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应聘文件的时间,确保资产评估机构有充足时间获取选聘信息、准备应聘材料。选聘单位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拟应聘资产评估机构,不得为个别资产评估机构量身定制选聘条件。

制定机关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证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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