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国有金融企业不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证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