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第十条

选聘单位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原则上不得设置最高限价,确需设置的,应当在选聘文件中说明该最高限价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制定机关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证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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