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 / 第七条独立法条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第七条第二章 交易对象和交易方式第七条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对象包括: (一)实物商品; (二)以实物商品为标的的仓单、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 (三)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交易对象。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