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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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