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市场经营者应当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报送有关经营信息与资料。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