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第十条
第二章 交易对象和交易方式
第十条
市场经营者不得开展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禁止的交易活动,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现货合同的转让、变更,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交易对象和交易方式
市场经营者不得开展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禁止的交易活动,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现货合同的转让、变更,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