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七十六条独立法条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第八章 附 则第七十六条供货商、收货人注册登记和装运前检验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