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七十四条独立法条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第八章 附 则第七十四条进口废物原料的供货商、收货人向海关提交的所有文件均以中文文本为准。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