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通过赠送、出口退运进境、提供样品等方式进境物品属于允许进口的废物原料的,除另有规定外,依照本办法执行。 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场所内单位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品、残次品、边角料以及受灾货物属于废物原料需出区进入国内的,免于实施进口检验。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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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