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对从境外进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自贸区等特殊监管区域的废物原料的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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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