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进口废物原料的收货人不如实提供进口废物原料的真实情况,取得海关有关证单的,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进口废物原料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进口废物原料的收货人不如实提供进口废物原料的真实情况,取得海关有关证单的,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进口废物原料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