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到货检验检疫

第四十一条

海关实施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场所应当符合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场所建设规范的要求。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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