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4号)第五十八条

第七章 保安声明

第五十八条

《保安声明》由港口设施保安主管与船长或者船舶保安员签署。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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