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际通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八条

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具体负责编制国际通信发展规划,并依据规划对国际通信设施建设进行管理。

国际通信出入口的设置数量、地点,由信息产业部根据我国国际通信网发展总体规划、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申请和国际电信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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