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境外机构设立驻华广播电视办事机构管理规定第四条

第四条

国家对境外机构设立驻华广播电视办事机构(以下简称驻华办事机构)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许可,不得擅自设立驻华办事机构。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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