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包括风险分析启动、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