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