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术语解释 “禁止进境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中列明的和我国公告予以禁止进境的植物、植物产品或者其他检疫物。 “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存在于供种植的植物中且危及其预期用途,并将产生无法接受的经济影响,因而受到管制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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