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三章 风险评估第十五条风险评估是确定有害生物是否为检疫性有害生物,并评价其传入和扩散的可能性以及有关潜在经济影响的过程。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