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十九条

第三章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

第十九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建立规划动态维护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和维护。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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