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章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

第十八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建立控制性详细规划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控制性详细规划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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