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十四条第二章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第十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文本和图表的内容应当一致,并作为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