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制定一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辖区的二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是: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及其工作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保障措施等。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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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