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从事商用密码产品检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商用密码检测活动,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机构,应当经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依法取得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

制定机关
国家密码管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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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