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促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队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依托单位是实验室及设施资源共享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

1. 落实推进实验室及设施资源共享的各类规章制度,创新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条件;

2. 负责实验室及设施运行管理和资源共享服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签署资源共享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关保密要求等事项。组织编制实验室及设施资源共享目录;

3. 开展实验室及设施资源共享的人才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薪酬待遇、职称晋升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

4. 开展实验室及设施资源共享时,可依据相关规定,采取有偿或无偿的方式进行。军队所属单位要按照中央军委“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相关政策执行。

制定机关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国防科工局 军委装备发展部 军委科技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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