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促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队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促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队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制定机关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国防科工局 军委装备发展部 军委科技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